南都訊 記者門君誠 時隔1年多,造成4名女工死亡的佛山南海裡水“2012·7·28”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一審宣判。南都記者昨日從法院獲悉,由於事發公司積極足額賠付受害人,四被告人均有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,獲得緩刑。目前,法院已經對四人解除羈押。
  事發當日,四海泰興實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何逢照、建築和裝修工程承包商馮則藝、吳巨灼,電焊工李章金被南海警方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刑事拘留。
  南海檢察院指控稱,2012年7月25日,被告人何逢照明知該公司四樓毛里車間存放有103A膠水等大量易燃易爆物品,仍違規要求該公司工程承包商馮則藝焊修該處西側毛里車間門窗,後馮則藝讓吳巨灼找焊工李章金維修。
  7月28日上午,李章金在電焊作業過程中致該處西側毛里車間爆炸燃燒,致使正在該車間工作的被害人樊彩林、吳秀會、黃小花當場死亡;李海燕、唐艷、鄧麗紅、潘成玉、鄧立榮、升華蓮受傷被送往醫院救治。其中,李海燕因搶救無效死亡。
  事後,經里水鎮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,四海公司與4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。四海公司分別賠償黃小花、李海燕等家屬60多萬元至近90萬元不等(並協助部分家屬索賠意外傷害保險5萬元)。
  四名死者的家屬表示對何逢照、馮則藝、吳巨灼、李章金予以諒解,請求法院酌情對其從輕、減輕或者免予刑事處罰。
(原標題:工廠火災燒死4女工 4被告獲緩刑)
(編輯:SN09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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